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要求在解放北路163号外墙面维修的申请,施工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0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