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6-06-01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建设局、越城区城改办、市直各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下达给我市2016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我局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各地目标任务计划详见附件)。请你们按照本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要素保障,抓好项目推进,确保9月底前完成项目开工、10月底前完成项目基本建成、竣工和分配目标任务。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27日

 

 

绍市建设(2016)15号下发年度计划


  诸暨市
  越城区
  新昌县
  嵊州市
  上虞区
  袍江开发区
  柯桥区
  镜湖新区
  高新区
  城投集团
  滨海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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