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建筑工地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

日期:2016-12-26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解决当前各责任主体的突出问题,消除施工安全生产隐患,结合江西宜春丰城发电厂事故后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建管局、市住建局的工作要求,我站组织开展了2016年市区建筑工地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站组织人员于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21日对市区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本次检查基本覆盖了市区所有的在建工程,聘请了省建科院的起重机械专家对市区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共检查建筑起重机械129台,其中塔吊63台,施工升降机20台,物料提升机46台。检查高支模2个,深基坑1个,高大外脚手架32个,高大满堂架1个。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责令两台塔吊暂停使用。
  二、检查的具体情况及发现问题
  (一)大部分在建项目都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应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责任人,安全检查基本到位,安全隐患消除基本及时。多数项目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常态化,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特种作业人员基本能做到持证上岗。但个别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应急器材配备不足;安全措施费投入使用不足,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不及时,特别是新进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个别企业、项目责任人带班制度未落实,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消除不及时; 大部分项目能按总站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有相关自查记录,但仍有个别项目的自查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
  (二)施工起重机械方面,本次对施工起重机械的检查着重于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方案、附墙方案、顶升加节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的抽查和机械实体状况的检查。总体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状况尚好,且较前一阶段有了明显改观。但是在检查中我们还发现,部分塔吊基础积水严重;部分塔吊在线监控系统不起作用;检查发现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问题不少;个别塔吊钢丝绳断丝较多、缺少润滑;塔吊连接螺栓松动现象还存在;个别塔吊电笛失效、急停开关失效、吊钩保险弹簧失效;部分塔吊未做重复接地;个别塔吊疑是出现结构性裂缝。其中疑是出现结构性裂缝塔吊已被当场责令暂停使用(后经确认未开裂)。部分电梯围栏门门钩失效;部分电梯门自锁装置、门限位失效;个别电梯配重块连接钢丝绳散股且有断丝。个别井架通讯装置失效;个别高井架最上端附着装置使用缆风绳。
  (三)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均编制了施工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了专家论证和审批,量化验收制度基本符合规定,安全措施、旁站监管基本到位。但个别工地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日常和定期检查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  
  (四)消防安全方面,大多数项目能够重视消防工作,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较强。仍有个别项目消防管理制度和机构不健全,消防演练及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灭火器材不足、失效,专用消防给水系统未按要求设置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隐患。
  (五)文明施工方面,工地围墙均有公益性广告标语,公益性广告标语大部分符合规定要求;建筑工地基本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出入口基本能做到硬化,设置洗车槽和洗车设备,并有专人负责;大部分门口排水设施良好,洗车水无流入主干道或人行道的现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工地现场均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大部分食堂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饭堂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厨房有纱门、纱窗;工地均能按要求布设大门、五牌一图。但个别工地食堂仍无有效卫生许可证;宿舍普遍存在卫生不整洁、有杂物,个别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等现象;部分主体在建项目存在材料乱堆乱放现象。
  (六)在建项目基本能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项应急演练,并做好资料记录。
  (七)模架方面,承重支模架局部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缺少现象还存在,特别是楼梯处支模架立柱悬空现象时有发生;外脚手架搭设个别工地未按专项方案进行,安全警示标志欠缺,部分工地脚手架连墙件被拆除现象严重,个别工地由于脚手架基础沉降而导致立杆悬空。
  (八)施工临时用电方面,各项目均能基本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并采用TN-S接零保护。个别项目存在电缆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未做保护;部分机械设备缺少专用开关箱或开关箱配置不规范,个别二级箱未做重复接地,个别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和时间设置不符合要求,开关箱箱门与箱体未做有效跨接,部分接线柱裸露。
  (九)高处作业方面,大多项目高处作业防护工作基本到位,但部分项目的楼梯口防护未做到工具化、定型化,各楼层楼板临边、线管井口、电梯井口、后浇带防护有待加强,个别工地钢筋加工区域在塔吊作业半径范围内无防护棚,个别工地施工电梯、井架卸料平台门未关。
  上述问题均开具了书面整改单并落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由责任科室、责任安监员跟踪整改情况。
  三、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经研究,对以下1只工地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作扣分处理:
  (一)绍兴金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经理:沈冲)、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总监:姜涛)的绍兴市南门防静电纺织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
  同时,对以下两只工地予以通报表扬,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作加分奖励:
  (一)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经理:金焰锋),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总监:祝飞华)的原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延安路校区地块建设项目;
  (二)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经理:徐梁坚),绍兴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总监:鲁志刚)的直塘江一号地块房地产建设项目。
  各单位要针对本次检查所提出的问题,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特别是监理单位在今后的安全管理方面应发挥更大作用,严格做好安全旁站工作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查、审核工作及日常检查工作。对本次检查中被我站通报批评及发出整改的项目,各单位要抓紧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请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站各责任监督员。
  我站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对不能尽职尽责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扣分、多扣分,甚至提请行政处罚,确保施工安全。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6年12月26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府办综合二处,越城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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